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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2
有没有组织声称对此事件负责- >> - [就还挺叨叨的]
昨天晚上我爹电话告诉我:你妈这就要过去看你了,少则小住两三天,多则月余。早上在半梦半醒间徘徊的时候,这个噩耗再次闪现脑海,咣噹!就清醒了!
妈,是你来检阅我的忧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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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2
To Sar-放声大哭- >> - [我们的信]
这几天感冒一直没有缓过来,抽烟的味道都变了。进退两难!
明天还要去鸟不拉屎的规划段勘踏场地,画平面图。至今未好的感冒就是上次过去的时候给冻的,遍地都是芦苇荡,带了两把镰刀开路。低洼处还有坟头,在规划红线范围以内,必定要迁坟。总工程师说他们在温州修公路时平了许多坟头,后来每过7天那段公路就要死掉一个孩子,直到春节才算停住。开工的时候注定要烧香放炮了。当枯黄的芦苇齐齐没过头顶,我把手中的镰刀楔进冻土里,真想坐在那里再也不起来,还想放一把火。拍下一些照片,手指头都冻僵了。我最近也显得烦躁,,有好多事情要做。但是,我多么热爱生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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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2
To Sar-平安夜- >> - [我们的信]
记得以前西安的一个乐队的歌词:平安夜,平安夜,谁的平安谁的夜。今天到公司,看到同届毕业的小女生兼老乡腆着大肚子——一月份的预产期。她家夫婿多她六岁,盼子心切。我只是想不到会这么快。去年毕业刚见她时,还是言语嗲嗲,略显造作的文学系女生形象。和男友恋爱三年有余,毕业只身从烟台赶过来,进同一家公司,结婚,买房,一步紧一步,婚礼时候已经抱着三个月的身孕。这中间的得失别人还真不好说。我能了解的是,她现在看来判若两人,举止俨然整整的大人模样,和我们几个同年在一起的时候才有几句撒娇的话能稍稍看到以前的意思。中午在食堂同桌吃饭,又显出很大的饭量,眉开眼笑的吃过一碗作势要起身添饭,我急忙帮她再盛一碗,一边取笑她吃的多,她不以为忤继续吃的兴高采烈。是不是要做母亲的人,都像《天下无贼》里的刘若英那样。山东人好吃大葱,就某些礼仪来说不是太雅观斯文,男生还勉强,女生在自家餐桌以外恐怕不敢擅动。“把你的大葱偷偷给我一小段吧”她一边拉我袖子。
今天正好另有一对新人从内蒙古完婚回来,约好晚上在大肚子女生家附近吃饭。上述这些人都是一届毕业的,我身边并不是没有让我讨厌的人。有,三两个,可巧他们都在石家庄的工程上忙碌,老天助我可以开心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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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2
Fr Sar-圣诞夜- >> - [我们的信]
今天是圣诞平安夜,不过我仍是在家听着音乐给你写信。相信有很多人跟我一样在这个夜晚一样不知所措,并且无处可去。其实我是想去广州圣心大教堂的,想必今晚肯定有教徒在唱诗。但是想想还是懒得去凑这个热闹了。在听的是《只有一个宁夏》,上周四买的音乐,当第六首《三峰》前奏响起时,真是异常温暖啊。当时还买了苏阳的《贤良》,如之前说过,现在我对各地方民间音乐已经有义务般的要了解。当然,这也可以理解为我的又一个偏执症之一罢了。毕竟这么多年来我培养了许多奇奇怪怪的习惯。而顶楼马戏团的新专辑确实是我要买的,他们是恶搞无比的乐队,用上海方言写的歌词,音乐格式却是西方60年代的老摇滚,去年看过他们的一个现场,台上台下最后疯狂得要命,我站在前面被泼了一身的啤酒,但开心无比。
不过周五赶回家过冬至时我听的却是西方老摇滚合集,企图从中发现惊喜——事实上,我的确听到了几个让我欢喜的乐队,到时再好好找专辑下载。不知你们那里重视冬至这个节日吗?我们老家(广东汕尾)是一直认为“冬至大过年”的,不单要做姜汁汤圆,还会集体做饺子。老家饺子比北方的要大很多,并且由于临近海边,所以里头包的还有虾等海产品,我们家甚至还会加上麻鱼和南乳,美味非常,今天回广州时特地还打包带了许多回来慢慢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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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2
To Sar-后悔- >> - [我们的信]
昨天写了信就后悔,我怎么跟你说那些啊。几乎就是自己说过的注水肉的架势。没有比话说不明白更让人闹心的了。我很少给读书和听音乐框下规矩和数量,因为我就这么点爱好,怕吃的多会伤食。工作更和这些不搭边,爱好仅为个人的欢愉和消遣,所以关于阅读的技巧其实是我最不关心的,但是如果偶然能学习到,我当然也很开心。可以这样解释,我不喜欢对着靶子放枪,如果有哗众取宠的需要,那我就只是个追着子弹画靶子的!因为不是专业运动员,行动不用依规矩。但是如果和别人讨论起打靶的见解,那就是我的不对了。
关于张大春的《小说稗类》我也想看看,并且围绕着一些有意思的事,仿佛一个谜面的谜底是个会心的笑话。
相对来说,比起音乐和文字,我更喜欢它们所能带给我的生活上的助益,也就是借此谋求开朗乐观的心性,信任平稳安定的生活方式,那才是我要的。 -
2009-11-12
To Sar-沉默- >> - [我们的信]
因为同样的原因我也想看看这本书,刚翻过了几十页,现在说感受不太相宜。这和‘慎独’没有太大关系。但我非常愿意跟你聊一些关于阅读习惯方面的看法。在我看来,更乐意倚重的是时间和个人记忆的共同过滤。我始终相信三年之前的话放到今天并不一定有非说不可的必要,甚至根本就忘了这码事儿。起码在对音乐和阅读的理解方面是这样的--对作品的重新认识和淘汰在信任阅读的人身上肯定存在。一个人短时间说出太多的话并且超过他自身能量所能支持的范围,那么这肯定是注过水的。我对自己没有充分的信任,也了解自己的能力,经常会有原来喜欢的乐队后来嫌恶了,本以为是装模作样的东西突然又变得很认同了,或者用言之凿凿的语气说过言过其实的话。可是我现在能确认的还只是很少一部分!同时也确实有很多作品需要时间来证明,比如Nick Drake,王小波。太多的迅速出现的言论一直在削弱人们的信任。
再偷偷给点小道消息:我总以为,我明白的只是你们早就知道的事情,那就更不好意思说什么了。
老实说,翻过的这几十页《了不起的盖茨比》我也没看出什么好来。我觉得我能看出来你对金批《水浒》以及所表示的阅读倾向越来越重的喜爱,或者是因为我最近有这种感觉而对你产生的误解。阿城说"邻居中记得还有一个赵树理,好多外文书,长大以后,看他的小说文章,丝毫不提外国,厉害!"也不知道阿城的意思是朝哪个方向走,但其中肯定有他的道理。
另外希望你能不被日常工作中的问题打扰太多,万事平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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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2
Fr Sar-了不起的盖茨比- >> - [我们的信]
《了不起的盖茨比》我是因为村上才关注这本书的,但是却完全感受不到此书的伟大之处,奇怪。到时你说说感受吧。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好好看过一部小说了,最近几年我都是急于看一些资料性的图书,现学现卖,没有办法。金批《水浒》当时看得手舞足蹈,由于工作繁忙也不得不暂时放下。最近又在外地出差,我想了一下还是带了两本小说,谁知一来就连开两个大会,苦不堪言。不过昨晚跑了步,今晚据说同事要带我去小镇里走走,所以,也算是苦中作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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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2
To Sar-怪味锅- >> - [我们的信]
这几天正一直愧疚着呢,正巧赶着一个着急的活儿,每天加班到11点,被人逼到过街老鼠般的。今天想好的话,来不及写好就忘掉。实际上还是有很多东西要说。不过时间太紧,偏偏我写信的时候还跟个科学家似的,如果下边的1234垒不清楚,舌头尖上的话就说不出来。所以还是等忙过这一段,然后认真写信。
7号晚上加班到3点,翻墙进的公寓,当两腿搭在墙头上进退不得的那一刻非常的气急败坏!8、9号两天算做补偿,关了手机老老实实坐在图书馆里看书。新买一口锅,所以小小研究一下食谱,借走《了不起的盖茨比》和《沙郡年纪》,还了《英儿》和《忆秦娥》。那是难得的好时光,正经心里边踏踏实实的,要知道我一个月顶多有一次机会回到图书馆。你所说的厌恶城市生活,我想并不包括便捷的购买美剧和CD渠道,环境良好的图书馆以及每周的演出。我这么说好似颇有怨妇气。如果让我天天呆在城市里,我或许也会厌倦。除了进图书馆,或者在图书馆后边买座房子,实在也想不出进城的必要理由。
10号上午开始往工地折返,大概安顿了一下,就出去外边的菜市场买回涮锅的材料,晚上和7个年纪相当的同事吃的不亦乐乎,只是吃完拉了两回肚子,估计是菜品搭配太过怪异的缘故,他们甚至有涮苹果和牛奶,以及用啤酒做锅底的念头。然后我回宿舍看书休息,他们继续玩牌筹集下一顿涮锅的采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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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2
Fr Sar-忘与记- >> - [我们的信]
首先先哀悼一下你的IPOD。还是赶紧再想想办法吧,没有音乐那简直太绝望了。你的IPOD是以前买的,那应该是比较厚的那种,现在新出的太薄,拿着好像很没质感呢。当初买的时候犹豫半天还是买了松下,才1G,不过也够了因为我大多是在家里听音乐。现在每天起床或下班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打开漫步者2.0的音箱,音乐滚滚扑面而来,非常过瘾。
而关于忘与记,恰好我前些天看到张大春说的一些话,这里找出来:“基本上小说是以一个更复杂的方式,处理一个我称之为「遗忘工程」的东西。所以小说必须藉由人的遗忘本能来建立它的美学。怎么讲呢?比如说,我写一个情节,放一堆细节在里面,然后我写一些别的,而读者跟着我走了,就忘了前面。当我前面的细节,在后面再出现的时候,读者会有一个快感:「噢,这个前面出来过。」不断的埋伏 10 个、8 个、100 个、200 个,看你小说长短,愈多的这种所谓「前后呼应」,它就愈能显示这个小说结构的完整性或说稳固性。这个原因不是说什么「小说家善于制造伏笔、应笔」,或说「草灰蛇线」、「千里而来」… …说穿了,其实就是在应用读小说的遗忘本能。”
我觉得这段话说得特别好,说白了也有点类似我们碰见故人或其他的情景。比如在书店里买书时屋顶音箱突然溜出一首你耳熟能详的电影原声,又或者见到一本很多年以前别人向你提起的图书,那种偶遇实在叫人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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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2
To Sar-语业- >> - [我们的信]
早上起来写信真好,手底下干干净净的。这大半月一直在看《英儿》,中午晚上各翻几十页,现在快走到头了。
“一日如三秋,三秋如一日”说着说着就过去了。老实讲,这样的话我现在还不够格引用,能装模作样的说说也高兴,凑合着形容一下最近的几天。我的工作没有周末,正在北方一个新近开发的港口做煤炭泊位配套的翻车机房工程,说了你也不清楚,但说了比不说清楚。工程在海边,附近就有专门用来作风景的沙滩,顾不上了!不过海鲜真便宜,新鲜。我挑螃蟹姑娘尤其拿手,同事采购都托我掌眼色,其实都是一样的半大小子,生活经验少的可怜,矬子里拔大个凑合就是我了~
还有你说那“我最近真是受够了城市生活”的事儿,以前有这么一笑话:俩中年妇女抱怨餐馆的饭食,“这菜烧的太差劲了,简直都没法吃!”“是啊!量又给得那么少,都吃不饱”。你是肯定吃饱了。
有个伤心的事儿,ipod可能要坏掉,前天正往里边传音乐的时候结实的摔到地上,因为当时硬盘正读写,估计凶多吉少,保修期早过了,我不知怎么是好,不能听音乐了,一想起这个就胸口发闷忍不住要大喘气。有人说,言语有魔力,口吐莲花不生,一语成谶正准,是为语业,真不该跟你说那老ipod陪我这几年的情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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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2
To Sar-M83- >> - [我们的信]
因为工作的缘故,要长期呆在一些偏僻的无法倚靠地址来标识的位置,诸事不便。(有个笑话:我在淘宝买的一个耳机竟然在路上走了将近2个月,昨天才寄到,还需要我再赶几公里去取回来)。音乐还好说,差不多喜欢的类型都固定下来了,20G的老ipod就容得下,包括the new year,好歹也算铁杆粉丝啊。可是新乐队无论如何都难以亲近起来,过去对现在、现在对以后的总是缺乏信任。woven hand正在下载,龟速前进,多谢!
M83是个例外,Dead Cities,Red Seas & Lost Ghosts当时特别喜欢,天天听,后来再也不能听了,不是说不好,是某种食物吃多了会伤食。后来碟就送给别人了,其实那封面我也喜欢的。
电影啊,美剧啊什么的就不行了,坐在电脑前看不下去,也根本买不到碟。每天下班后就呆在床上吃水果,看压缩DVD里的大片合集,非常速食,一个晚上能拿下四、五个片子,看碟如吃方便面,所谓从恶如流,顺坡下驴就是这个样子。
小凤为人非常好,以前的和她有过交往或受过接济的朋友说起来言必称凤姐。她出书后赠过朋友一套,后来那人知道我喜欢于是转送给我,上面还有小凤签名。可惜附赠的CD竟然没有杨洋那期节目,很是遗憾。dire straits听起来是特别感伤--“联想起逝水流年的乐队”!我是特别喜欢单独的一个曲子Local Hero,有时候可以重复听上几十遍,或者睡觉时候就让它放到天亮。
至于博客,需要想像有那么一个人坐在对面,你要跟他说点什么,因为对方面目模糊,我常常羞于启齿,这也是难以坚持下来的原因。比如有时候想起个什么笑话,如果放进博客里,等别人看到的时候笑话都凉了,冷笑话应该是这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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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2
Fr Sar-Dire straits- >> - [我们的信]
Macha loved Bedhead我没有听过,刚刚在驴子上搜到一些零碎的,有Cher cover 的blieve,下载中。2004年时我最喜欢bedhead后来组的the new year。推荐woven hand,emule可以下到。其实今年看了很多民谣演出包括北方和南方的,甚至在昨天才看了香港的林一峰。就是每次看到这些独立创作的歌手,总是很想鼓励他们(其实鼓励就就是尽量买票进场罢了),但他们的音乐确实不能打动我。于是我的态度也变得暧昧起来。
小凤直播室里杨洋对《德州巴黎》说得真好_"你感觉不到导演的存在".其实我当时看这片子也没觉得怎么样,但跟前天看的《克来默夫妇》一对比,马上就能发现文德斯的独特之处。 而Dire straits,我觉得他们的音乐已经烙上了“古典”的印痕,无论是演绎方式还是旋律的走向,一听就觉得特别感伤,联想起逝水流年的乐队。而Tunnel Of Love简直能叫人潸然泪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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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2
To Sar-Bedhead- >> - [我们的信]
我也一样对Bedhead着迷,曾经非常喜欢Macha loved Bedhead中的Believe,它和Cher的版本一起组成新的意义,是庄子丧妻后那种“方箕踞鼓盆而歌”的镜中映像。
刚才偶然见豆瓣上关于张雨生的评论后边有一条回复:只可惜,专辑的图片是TMD盗版。生活真是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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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地方是一块反面的镜子。旅行者能够看到他自己所拥有的是何等的少,而他所未曾拥有和永远不会拥有的是何等的多。 ---《看不见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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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8
我不停的说,珍妮总是很安静- >> - [就还挺叨叨的]
一堆书没看完,两堆书又想买,如此下去怎么是好。下回记得尽量不要带同事回家作客,他们总会指着我的书架问一些诸如此类的问题,比如“这些书你都读过吗?”“那个,我给你煮饺子吧,你要吃什么馅的。”
把以前跟Sar的一些通信整理利索,好些时候我经常把事情弄糟糕,然后不知道怎么解释,继续就不解释,每当此刻鸵鸟来临。
暴烈天气里我总是离奇镇定地暗藏兴奋,磨刀霍霍,目光炯炯。
我热爱Mowai的《Rock Action》,The Smashing Pumpkins的《Adore》;热爱不叫Japan的David Sylvian,不叫Dire Straits的Mark Knopfler;热爱看不到Nick Cave的Grinderman,看不到Damon Albarn的The Good, The Bad & The Queen:我热爱每一个抽烟叹息,失意低落,去厕所戴假发,回公寓换马甲的瞬间。我甚至热爱Bon Jovi的These Days,以及所有易装癖羞涩踌躇的脚步声和莎士比亚船长手中长剑跌落在飞艇地板上的惊愕叮铛。


